Condo Owner還需要買保險嗎?為什麼?

Condo Owner還需要買保險嗎?為什麼?

我出租物業每個月繳的管理費,不是Condo Corporation都已經買保險了,為什麼我還要買?為什麼問租客想租房的時候,房東得要求租客一定要買保險才能租。房東不是已經有保險了嗎?

 

產物保險,最重要的觀念就是釐清:「財」和「責」的界限。每個獨立的「個人」或「法人」,作為「要保人」的時候,遇到意外產生的損失,保險將單獨賠償他們擁有的「財」(asset),以及要保人的「責」(Liability)。

 

一個Condo的業主,你單位裡面的損失,是你的財產,就要自己的保險賠。但單位以外的公共空間,也就是說從出了門外的走廊開始, 游泳池健身房,大廳的櫃檯,建築的外牆,大樓內部的水管,垃圾管道,電梯,屬於「公共財」,因此Condo Corp的保險只負責賠償Condo Corporation所擁有的公共財的財務損失而已,從單位內部的白色內牆和天花板和地板所有的重建費用就屬於屋主房東應自己保的財產。

 

別小看屋內的重置費用,其實不少錢:現在找contractor把完整的浴室和廁所包工包料蓋回去,加上全部的櫃子,燈飾和家具,以及家電用品:洗衣機,烘衣機,電爐,抽油煙機/微波爐,冰箱。這些也都是屬於房東的物品,全部恢復原狀需要多少?我算過,五百呎內小一點的condo,重置費用大概要五萬。超過六百呎包含兩個廁所的單位,重置費用就會超過七萬元了。至於其他的私人物品,電腦,廚具用品,沙發和床,這些content還要另外加上去呢。

 

需要恢復原狀的「財」,就有擁有者的保險需要賠償。單位物業主的保險賠內牆裡面的私人財。房客有自己的保險,就賠房客他自己的個人物品等。

 

保險第二個重要的部分就是「責」了。假設學生房客忘了關火,造成濃煙和火災,燒壞了原本屋主的這個單位外,甚至燒到了隔壁單位的一戶人家。是屋主要報保險?還是房客報保險?鄰居是單純的受害者,需不需要報保險?

 

答案是,都要報。「財」的部分各自報各自的保險去賠各自客戶的損失。但是「責」的部分,三家各自保險賠完後,就要一層一層相扣來追索最終「責任」歸屬了。

 

鄰居的保險公司會追火源的單位屋主的「責任險」去賠償他們賠給鄰居財物的損失。單位的屋主也是受害者,所以屋主的保險也會找這件事的肇事者:房客,去要索賠。因為這件事的「責任」屬於房客。

 

如果房客只是一個窮學生,還是海外學生,當受害者們跟他索賠的時候,他就這麼兩手一攤,躲不見人,受害者和保險公司們會告他上法庭。問題是,就算法院判這個學生需要賠償損失,他名下完全沒有財產,遠走高飛,就算提告他也一分錢都賠不出來啊!

 

因此,作為房東,出租之前一定要求房客要買一百萬的責任險Tenant Liability Insurance。為了確保租客一旦造成損毀的責任的時候,就算他本人賠不起,保險也一定能夠賠得起。提醒你,每年續約都要記得跟租客要一次新的保單做留底。

 

不管是屋主還是租戶,買份Condo的責任險(Liability Insurance)和財物險(content insurance)都不貴,一年大概是$400-$500左右。如果發生失竊或是火災意外等損害,租客的個人財產有保障。如果意外的起因是自己的不慎造成的,責任險也包自己的所有的法律費用和賠償他人的損失。試想,這樣的保險不也是保障自己的個人的儲蓄財產,不會因自己的一時不慎,造成意外而必須拿出來賠償給受害者。可說是非常重要!

 

Tim Chuang,Principal

Radiant Financial Group

Home & Auto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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